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邓某赌博二审改判缓刑案
来源:麦智宁律师
发布时间:2017-01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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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委 托 人] 邓某

[案情简介]

邓某案发时年高73岁,身患心脏病、高血压、恶性肿瘤等严重疾病。2015年年末,邓某在某会所开房供一众人赌博(三公大吃小)。在该赌场内,另有谢某向赌徒放高利贷以获利。另外,邓某根据赌局的局数向众赌徒收取一定的费用,用以支付开房费用及茶水费用。

后公安机关接报,到场进行突击检查。当场缴获赌资合计55万余元,抓获人数高达20余人。邓某亦因涉嫌赌博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讯问。公安机关以涉嫌赌博罪对邓某等20余人立案侦查。其中,以邓某及放高利贷的谢某为主犯刑事拘留5人,其余人等进行相关教育或行政处罚。

邓某被扭送看守所扣押时,因体检身患严重疾病不适宜刑事拘留,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,后被人民法院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。

2016年年初,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对邓某、谢某等5人涉嫌赌博罪一案进行开庭审理。嗣后,一审法院以邓某犯赌博罪对其判处2年有期徒刑。

邓某拿到判决后,大急。由于其身患严重疾病,每日需要服用药物,每月需要到人民医院注射外国进口的治疗液方能维持生命。遂邓某委托本律师作为其二审案件的辩护人。

本律师在查阅所有案卷材料后,马上起草上诉状为邓某提起二审,并毅然决然地协助邓某到其就医机构获取其医疗病例、医生诊断证明等资料,作为证据材料向二审法院提交。在二审期间,本律师仔细询问邓某是否已真心悔罪,邓某亦因真心悔罪而书写《悔过书》。

后邓某到二审法院接受二审的法官的询问。在询问过后本律师积极与二审法官进行沟通,最后人民法院对邓某进行二审改判,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。

[律师点评]

本案中邓某年事高,且身患严重疾病。如真收监执行两年有期徒刑,在监狱中缺医少药的情况下,与判处邓某死刑无异。因此,此时委托律师进行辩护,积极上诉争取二审改判缓刑,是最妥当的选择。

虽然年事已高,身患严重疾病并非改判缓刑的法定依据。但是,犯罪嫌疑人如存在该情况,亦应积极向人民法院反映。办案法官在量刑时,也会综合全案的情节来酌定量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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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麦智宁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广东金舵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406*********0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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